城市更新释义及新政解读
7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》,会议指出,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,是改善民生、扩大内需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会议指出,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,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,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,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;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“平急两用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,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。
7月28日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专题会,坚定规建治一体化推进,加大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,更好落实“一城一策、因城施策”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;城中村改造,要大胆探索土地供应“定向挂牌、协议出让”。
我国的城市发展,已经进入到城市更新阶段。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(包括旧工业区、旧商业区、旧住宅区、城中村及旧屋村等)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综合整治、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。城中村改造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,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界面、提升居住品质,破解公共配套设施不足,也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增量。
城中村改造,一方面是修复内需和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,另一方面是引导和释放内需的必然选择;对于房地产来说,城中村改造能够构建先租后买的消费新格局、新模式,也能够逐步让新市民、年轻人和外来人口升级自己的住房消费,从而为商品房市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。
中央的政策鼓励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,纷纷摩拳擦掌,准备在城市更新这个新赛道开启城市化第二春!